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辽宁高考 - 正文
2013高考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满分作文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模拟题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自主招生 保送生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美术高考 高校频道 高校分数线 各省分数线
全国高考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天津春季高考 山东春季高考 福建高职单招 重庆高职单招 浙江高职单招 吉林高职单招 单独招生 港澳台联招

2013辽宁中职升高职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3-5-6 19:10:12
辽宁省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招初中生的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对口报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本科专业只招收应届毕业生。
  2.报名程序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到市招考办集体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到户口所在市招考办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 7 日— 11 日。考生报名需同时交验由本人签写的《辽宁省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考生报名信息由市招考办打印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签字。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招考办需将考生报名信息报市教育局职(高)教处(科)备查。
  各市招考办需于5月14日将考生报名信息及技能考核信息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负责于5月20日将考生技能考核信息转发给省教育厅指定的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
  3、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本科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专科设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三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录取时不分先后顺序)。所填报志愿须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签字。
  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对个别中职毕业生确在所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有所长,经学校考核同意后也可跨专业门类(医学类专业除外)报考。
  考生在填报的对口高职专业(包括本科专业)须与中职相关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及其技能考核要点在同一栏目内,不许跨栏目交叉选择填报。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未按规定要求填报志愿的为无效志愿。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招考办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工作于5月2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安排。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60分。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其中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
  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登分工作。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指导性专业目录》代码为6603、660211的体育类专业、代码为6702—6703、660209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只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其专业综合课考试、技能考核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时招生学校提出拟录取方案,报省招考委审批。
  2.考试时间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

 

 

67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68

上午9001130

专业综合课

下午150016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69

上午9001100

外语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组织进行,时间为6月10日—15日。考生须依据技能考核工作安排参加技能考核。
  四、评卷
  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专业综合课评卷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采取人工评卷办法。
  职业技能考核学校须于6月17日将技能考核成绩用光盘并密封后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信息处、督察处、普招处现场共同接收并转刻备份,三处共同签字分别保管以备复查。
  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招考办转发各市招考办通知考生,同时通过有关渠道为考生提供查询,考生可自愿查询。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天津大学录取按文化基础课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
  本、专科院校同时段录取。本科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专科学校录取。
  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